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个人鉴定 司法鉴定 产前鉴定 鉴定费用 常见问题 鉴定新闻 联系我们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新闻中心

亲子鉴定该怎么申请

目前在我国,只允许各级人民法院采用人类白细胞抗原作亲子关系鉴定。一般程序是:夫妻双方同意作亲子鉴定的,由夫妻双方提出书面申请,夫妻一方要求的可由该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再由人民法院委托有关亲子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并缴纳一定鉴定费用,亲子鉴定机构应当作出书面鉴定结论并在鉴定书上盖章。

相关法律知识:亲子鉴定的法律问题

亲子鉴定及其产生的法律后果,目前在我国法律上是一个明显的空白点。但是不少的当事人还是会选择去进行一次亲子鉴定来证明自己的某些权利或某些义务。

亲子鉴定结果并不能作为法定证据

由于鉴定结果本身具有一定的证据属性,所以这个问题首先要摆在证据的角度来看。从现有的民事法律和民事诉讼法律来看,没有条文或权威司法解释表明亲子鉴定可以作为法定的证据来使用。换句话来说,我们平时接触的证明材料有很多种,但是,只有那些法律认可并由司法机关指定的鉴定机构作出的证明材料,而且是与案件审理相关的证明材料,才有可能作为法定证据。

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说,亲子鉴定的效力只能是体现在伦理道德层面,还上升不到法律层面。对于一个家庭而言,这就意味着你自己确信你与某个家庭成员确实没有血缘关系,然后你做出某种伦理层面的举动,比如不再承认他是你的父母或子女,但于法律关系而言,丝毫没有意义。

亲子鉴定无法与财产的法律关系相比照

“无因管理”,是一个人面临他人财产遭受危险为尽量减少损失而主动替别人管理财产的行为。如果他为此付出了一定代价,财产的真正主人在受返还后应该给予一定补偿。有些学者比照财产法律关系上的“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来研究“一个人抚养非亲生子女”所产生的法律后果,但在现实中,这似乎也面临着许多尴尬。首先对象是人不是物,关于人的危险处境和损失大小怎么衡量?其次,抚养非亲生子女的人,往往是事先并不知道子女不是自己亲生的,那么,“主动”二字就根本谈不上。

 

工作时间:9:00——16:30
联系电话:021-58582937 手 机:13761218727(同微信)
地址:上海长宁区中山西路
·怀疑妻子与他人有染怒下杀手 母亲悲伤自尽
·丈夫五年抚养儿子非亲生 法院起诉离婚索赔
·28岁阿玲生子作鉴定讨回清白
·特殊的上诉案 私生子将“父亲”告上法庭
·20岁少女未婚同居先孕 男友要求鉴定孩子关系
·DNA鉴定留守妻子不忠事实 孩子是他弟弟的
·老公诊断患不育症,妻子婚十几年后却怀孕生子
·结构简单,性价比高
·尽量兼容所有型号的电脑主板
·警惕偷工减料
联系地址
首 页 | 中心概况 | 个人亲子鉴定 | 移民亲子鉴定 | 司法亲子鉴定 | 鉴定流程 | 常见问题 | 鉴定费用 | 联系我们 | 行业资讯
CopyRight 版权所有:上海亲子鉴定中心 沪ICP备11031479号